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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安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二七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更新时间:2020-07-21 12:3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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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遇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时,我们要咨询专业的律师应该怎么解决,另外我们也需要对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有一定的了解,这样可以尽量避免纠纷的出现,下面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房屋租赁合同被法院确定为无效的情况主要有哪些:

(1)出租方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方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2)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3)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4)承租方经出租方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方剩余租赁期限的,人们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方与承租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郑州安博】在发展过程中,始终坚持尊法、敬业、诚信的原则,遵循于法律的指引,忠实于职业的道德,为广大客户提供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等众多法律问题解决方案,帮助客户解决法律难题,在客户中有着很好的声誉。



在现在人们的生活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已经成为非常常见的一种纠纷了,因此人们在租赁房屋时,需要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解,这样不仅能够较大程度的避免纠纷的发生,同时也能够在已经发生了纠纷的时候,更快的找到解决方法,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合同法第93条第2款和第94条规定了当事人可以行使解除权的情形,主要包括约定解除条件实现、不可抗力、预期违约、迟延履行至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以及兜底性条款等,当相关情形出现时,当事人(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96条第2款进一步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第93条第2款、第94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即合同解除权人可以以解除合同通知的方式通知合同相对方解除合同,解除通知的效力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开始。

【郑州安博】发展至今,已经拥有一批数量众多的专业律师人才,通过细致的分工以及团队合作,为广大客户提供法律服务,为客户排忧解难,如果您想了解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应该如何处理的话,欢迎来电进行咨询。



房屋租赁的方式有很多种,比如说我们常见的整租、合租,另外还有一种是群租,那么涉及“群租”房屋的租赁合同效力应该如何认定呢?

当事人一方以租赁房屋属于“群租”房屋为由,要求确认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裁判文书中应当写明法院对租赁合同效力的认定不影响行政主管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理。

【郑州安博】在为客户解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时,会进行诉前分析,由专业的律师团队在诉前通过可视化将复杂、繁琐的事实、法律关系转换为简洁、富有表现力的图表,从而分析哪种方案更加适合该案件,提升了解决问题的效率,赢得了客户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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