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7637188688

【郑州安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南阳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免费咨询

更新时间:2020-07-15 12:49:12
价格: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0371)
联系手机:17637188688
联系人:周主任
让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在遇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时,有三种解除合同的方法,分别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约定解除,下面我们来看一下约定解除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吧:

约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适用在司法实践中有三点需要注意:一,约定解除赋予了解除权人约定解除权,但不代表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合同就自行解除。解除权人有权放弃行使权利,继续履行合同;第二,约定解除条款一般是赋予当事人一方有解除权,当约定解除条件成就时,只有解除权人可以行使,对方无权依据约定解除条款行使解除权;第三,也是较有争议的一点,约定解除的条件成就时,是否需要达到“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程度。

【郑州安博】不断提高律所内律师团队的专业水平,旨在为客户提供更加专业化、综合性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客户的一致满意与信赖,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如何解决的信息的话,欢迎来电咨询哦。




现在由于房价较高,因此很多人都会选择租房,但是由于双方在履行已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时,很容易就其中的一点或多个方面产生分歧,这时就会出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出现纠纷的一些情况及解决方法有哪些吧:

当事人就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订立租赁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当事人一方以出租方在订立租赁合同时对租赁房屋没有所有权为由,要求确认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就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订立租赁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当事人一方以租赁房屋为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为由,要求确认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裁判文书中应当写明法院对租赁合同效力的认定不影响行政主管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理。

以上就是在租赁房屋时,可能会出现的纠纷情况以及相应的解决方法,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如何解决的话,您可以到【郑州安博】进行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解决方案,帮助您维护合法权益。



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这样才能更大限度的避免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出现,那么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什么情况下的房屋租赁合同会被法院确定为无效吧:

(1)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2)违法建筑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3)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4)出租方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方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无效房屋租赁合同的一些情形,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或者是需要解决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话,欢迎您来电咨询【郑州安博】,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联系方式

  • 地址:郑州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世贸大厦A座12层
  • 电话:(0371)
  • 联系人:周主任
  • 手机:17637188688
  • QQ:1034985053
  • Email:1034985053@qq.com
产品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