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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08-24 02:5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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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情况下,在夫妻协商离婚时,因债权问题引发的婚姻家事纠纷也不在少数,那么对于这类问题,法律有着怎样的规定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双方有平等的清偿权。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双方可从各自的实际承担能力和经济来源出发,协商一致解决,约定由夫妻双方约定各自的责任和清偿日期,或者由其中一人全部清偿。如果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决定。

当债权人主张权利时,原夫妻双方都不能以离婚时双方达成的债务分担协议或者法院判决的承担比例拒绝其对债务的牵连责任。

遇到婚姻家事纠纷等法律问题时,不要苦恼,您可以到专业的律师事务所【郑州安博】进行咨询,我们有专业的律师团队,处理问题的经验非常丰富,专业知识掌握的非常扎实,能够帮您及时的进行处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很多人都听说过一个说法,就是分居两年就可以自动离婚了,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分居两年只是可以增加法院判离的几率,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下“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两年”时间的计算方式是什么吧:

1、从提出离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末了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到提出离婚诉讼(一方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的当天止;

2、分居时间应该连续计算。如果夫妻分居后又同居的,应当从夫妻末了一次同居结束后重新计算。无论夫妻双方分居过几次,前面的分居时间都应该终止,也就是说,分居的时间应当连续计算,不应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计计算。

了解了以上内容,想必能为大家解惑了,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了婚姻家事纠纷等法律问题的话,可以到我们【郑州安博】进行咨询,我们有婚姻家事以及其他多个领域的专业律师,能够为您提供完善、有效的法律问题解决方案,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很多人在离婚时都不会区分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因此就离婚的条件协商不一致,就会出现婚姻家事纠纷,下面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哪些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1)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加工资、贵重首饰、摩托车、汽车等。

(2)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继承、遗赠、赠与和其他合法途径(如股息、利息、红利等)所得的财产。

(3)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如专利权所得报酬、稿酬等。

(4)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债权。

【郑州安博】在为客户提供婚姻家事纠纷等法律问题解决方案时,由专业的律师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案件的分析,根据法律相关规定,给出解决方案,受到了客户的一致认可,赢得了大家的肯定,如果您有需要的话,可以联系我们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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