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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劳动争议法律服务电话诚信企业,郑州安博
发布时间:2020-07-20









我们都知道,在现在这样严峻的疫情形势下,员工在返岗前,一般都需要进行居家隔离观察,那么员工在隔离期间/观察期间的工资如何支付呢?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支付。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的患者,企业按照职工患病的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

根据《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职工支付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在2020年1月24日的通知中规定,对于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疑似、密切接触者应被隔离、隔离观察等隔离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工资待遇由所属企业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支付。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的患者,企业按照职工患病的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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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此次疫情的严重程度,很多人都非常担心的风险,那么复工返岗,对于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疑似、密切接触者这三类员工,企业能不能辞退呢?

针对在隔离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三类员工,在隔离期间,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不胜任工作、重大客观情况、医疗期满)、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且恰遇劳动合同期满的,应顺延至隔离期间结束为止。

虽然如此,不影响企业依据《劳动合同法》其他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包括有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第三十九条(员工重大过错)、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终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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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在企业的运转过程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是人才与企业的粘合剂,因此需要企业加倍重视,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它的重要作用吧。

企业竞争,也是团队之间的竞争,人才之间的竞争,每个企业都需要不同的人才。企业管理重在人才的管理维持,从招聘、面试、试用,到成为正式员工,复杂而又多变。企业如果没有依据法律很好地履行权利和义务,就会引发一系列的风险,在《劳动法》的严格制约下,企业一定要规范自己的行为,为企业免除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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